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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名企业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已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能较好地利用中介机构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服务。 (二)知识产权投入力度较大,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执行情况良好。 (三)申报年度前三年共申请专利1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3件以上;同时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5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企业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近三年专利申请量在本地区或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四)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三年保持盈利。 (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一般员工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三年无被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经终审认定的行为。 |
